案情简介
当事人刘女士与丈夫结婚8年,婚后丈夫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。刘女士曾报警多次,但均未得到有效处理。近期丈夫暴力行为升级,刘女士身心受到严重伤害,决定离婚并寻求法律保护。
案件难点
- 家暴证据不足,仅有部分报警记录
- 对方否认家暴行为,称是夫妻间正常争吵
- 刘女士担心离婚后遭受报复
- 对方不同意离婚,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
律师工作
- 协助刘女士收集整理报警记录、伤情照片、医疗记录等证据
- 指导刘女士寻找邻居、亲友作为证人
-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禁止对方接近刘女士
- 向法院申请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
-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,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
判决结果
法院认定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,调解无效后判决:
- 准予离婚
- 刘女士获得人身保护令,有效期6个月
- 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
- 对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
承办律师:王律师
办案周期:4个月
赔偿金额:15万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