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注离婚纠纷 · 专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
用结果证明专业实力(已脱敏处理,保护当事人隐私)
当事人王女士与丈夫结婚15年,育有一子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公司,并购置多套房产。近期王女士发现丈夫有婚外情,且怀疑丈夫隐匿公司股权及多套房产。王女士决定离婚,但对财产状况不了解,担心权益受损。
法院认定对方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,且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。最终判决:
当事人陈女士婚后全职照顾两个孩子(5岁和8岁),丈夫长期在外工作,对家庭关心较少。现双方感情破裂准备离婚,丈夫以经济能力更强为由,主张两个孩子由其抚养。陈女士担心失去孩子抚养权,委托我方代理。
法院综合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,判决:
当事人刘女士与丈夫结婚8年,婚后丈夫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。刘女士曾报警多次,但均未得到有效处理。近期丈夫暴力行为升级,刘女士身心受到严重伤害,决定离婚并寻求法律保护。
法院认定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,调解无效后判决:
当事人赵先生与妻子结婚10年,因性格不合长期争吵,感情已完全破裂。赵先生提出离婚,但妻子坚决不同意,声称"拖也要拖一辈子"。赵先生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委托我方代理第二次起诉。
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后判决:
当事人孙先生与李女士结婚6年,育有一女(4岁)。双方因性格差异和生活理念不同,感情逐渐淡化,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和平分手。双方都希望以友好方式解决离婚事宜,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,但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具体方案存在分歧,遂委托我方协助协商并起草离婚协议。
双方达成离婚协议,和平分手,主要条款如下: